问题 | 父母卖房所得款项交付给子女购房应该如何认定其款项性质? |
释义 | 父母卖房所得款项交付给子女购房款项性质要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可塌枣以分为两种情况:一、赠与:法律上规定的赠与强调的是赠与人具有赠与的能力且不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为原则,若父母卖房后的还有能力满足自己生活的前提下将款项交付给子女,也没有其他约定的可以认定为赠与。二、借贷:如果父母在交付给子女房款的时候约定是借给子女用的或者有借条的情况下该款项可以认定为是脊衫老借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樱升处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