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承租人或者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进行法定解除或者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协议生效后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到违约方,合同即行解除。如果是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