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解决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找律师,写诉状,提起诉讼,准备证据,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处理有争议的交通事故,报警,交警认定事故,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双方提供证件及事故经过,责任方赔偿损失,交警处罚责任方,责任方找保险公司理赔。开车撞人的处罚根据刑法,重伤、死亡或重大损失可处有期徒刑或拘役,逃逸或恶劣情节可处更重刑罚,一般违规则罚款扣分。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怎么办 因为对方不处理,协商解决肯定是不行的了。时间拖得越长,诉讼时效就变短了,更加不利于受害人。因此,当事人最好是通过诉讼途径进行解决。其处理流程是:找律师,写诉状,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受伤住院费用比较高,就可以考虑诉讼。准备证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单据,误工费证明,陪床费证明,伤残鉴定等。诉讼费你垫付,诉讼后,由败诉方承担。 二、对交通事故处理有争议怎么办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三、开车撞人的如何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一般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应处以扣分、罚款的处罚。 结语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如果对方不处理,协商解决可能行不通。为了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具体流程包括:找律师,起诉对方,提供相关证据,如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单据等。诉讼费用由您垫付,败诉方承担费用。对于有争议的交通事故处理,应迅速报警,交警勘查并认定事故责任,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车辆损失鉴定,双方前往交警分局提供相关证件和事故经过,责任方赔偿损失。开车撞人的处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情节严重者可处有期徒刑。一般违反交通规定的处罚为扣分和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及人员提供有效线索或者协助的人员、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接到协查通报不配合协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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