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如对方单方涂改添加,可拿出己方持有的合同或相关证据便是非立判。双方可在一式两份的合同上做一致改动,加签章更妥当。合同订立时双方意思一致的涂改添加不同于后期变更,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单方涂改。 法律分析 买卖合同订立时,通常明确“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进入诉讼后,若一方认为对方提交的合同存在单方涂改添加,只需拿出己方持有的合同或相关证据便可定案。在双方缔约过程中,如需要调整已打印好的合同文本的条款,可直接在一式两份的合同上做一致改动,并加上双方签章更妥当。但若未加签章,因双方各持一份合同,通常不会发生关于单方改动的争执。此种合同订立时双方意思一致的涂改添加,不同于合同订立之后的变更,后者适用《民法典》第502条的规定。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提交的合同存在单方涂改,应提交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该内容由 朱道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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