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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的不同?
释义
    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区别如下:
    医保统筹支付:用统筹帐户资金支付参保人相关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无需另外支付。
    个人自付: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部分的药品、项目、材料需要参保人员先行支付一定的比例。
    个人自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药品、项目等,由参保人员全额支付。
    个人自付怎么报销?
    1、个人自付:部分的药品、项目、材料虽然纳入了医保范围,但需要参保人员先支付一定的比例:如药品的10%,材料的30%-40%。这部分参保人员支付的钱叫自负自理。
    二、自费报销的情况具体如下:
    1、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包括起付线以下的金额和起付线以上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自费部分,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2、医疗保险报销通常不是100%的报销,而是要扣除一定的自费药物、项目的费用,按药品目录,有甲乙丙三类药,甲类报销最多,丙类可能完全自费或者大部分自费,一些检查项目等也是自费的;
    3、可报项目中,要先扣除一个起付线,一般为数百元,医疗费用超过的部分才可报销;
    4、扣除起付线后部分,可能还只能报销一定比例,如20%,50%,90%等,剩余的部分也要个人自己支付;
    5、还有封顶线,报销的额度最多不能超过封顶,一般为数万元,封顶线之上的部分也要个人支付或者其他医疗救助等途径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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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5:5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