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去哪提起诉讼 |
释义 | 诉讼离婚去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一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等情况下,可以确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哪些知乎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人提起的诉讼; 非军人对非文职的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另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 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老公进监狱监狱判了又想离婚怎么办 老公进了监狱可以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办理离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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