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条件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具备运行良好、健全的组织机构;公司债券的发行人的其他条件。如果是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需要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第一百五十八条记名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建立债券登记、存管、付息、兑付等相关制度。 第一百六十一条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