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缴费基数 (一)、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养老保险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5%计算下限,其他险种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计算下限) (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2966元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3236元 (二)、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和上限标准之间(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三)、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计算上限)(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16179元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16179元 缴费比例 (一)、单位缴费比例 ①基本养老保险:16%(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12%) ②失业保险:0.6% 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6.7%+0.8% ④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一类行业0.2%,二类行业0.4%,三类行业0.7%,四类行业0.9%,五类行业1.1%,六类行业1.3%,七类行业1.6% ,八类行业1.9%),实际缴费费率为基准费率加浮动费率之和的50% ,最低为0.1% ,最高为1.425%。 ⑤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0.8% ⑥合计:25%-26.325%(不含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二)、个人缴费比例 ①基本养老保险:8% ②失业保险:0.4% 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2%(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 ④工伤保险:个人不缴纳 ⑤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个人不缴纳 ⑥合计: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