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离婚应该如何办理 |
释义 | 通常来说,如果双方的工作地和生活地,都不是原籍的情况下,可以去实际居住地的法院,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法院受理外地人的离婚案件,主要看居住证明,最常用的几种证明材料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最管用的就是这个居住证明。有房子的带着你的房本和结婚证,到房屋所在地那个居委会开一份居住证明,主要内容一般说是兹有我辖区居民(姓名、出生年月日)自哪年哪月开始至今在我辖区几门几号居住,这样一个内容要保证到能够看出来在此连续居住满一年,这样的内容居委会的居住证明去了法院就能立上案,这也是最好用的一种证明材料。 2、如果有房子,但是居委会不给开证明,那么你只能去物业公司可以试一下,物业公司如果出具同样内容的证明,多数法院也是可以接受的。 3、没有房子,那就拿这个租房合同,来证明在此地居住已经满一年了,通过中介租的房子呢,中介公司也可以帮助出具同样内容的证明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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