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肇事司机全责,单位是否需要负责? |
释义 | 单位应承担员工在履行职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司机全责,保险公司应先全额赔偿对方损失,超过部分由单位赔偿,也可直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劳务派遣期间,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也要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应该由所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员工根据单位要求,驾驶车辆外出办理公事的,属于履行职务行为,而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在实际的赔偿时,如果司机负全责的,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先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超过部分才可所在单位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内直接进行赔偿。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拓展延伸 单位车辆事故:司机全责,单位是否应负连带责任? 在单位车辆事故中,如果司机被认定为全责,单位是否应负连带责任是一个需要仔细分析的问题。根据法律原则,单位在雇佣关系中承担着管理和监督责任。如果单位没有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导致司机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单位可能会被认定为存在过失。然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进行评估。在某些情况下,单位可能能够通过证明其已采取合理的管理措施来减轻或免除连带责任。因此,对于单位是否应负连带责任,需要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单位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应由所在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在单位车辆事故中,如果司机被认定为全责,单位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进行评估,单位是否能够减轻或免除连带责任需综合考虑。因此,在实际赔偿中,保险公司可先全额赔偿对方损失,超过部分才可由所在单位赔偿,也可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 动 车 第十二条 税务部门、保险机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与机动车有关的税费缴纳、保险合同订立等事项。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 报警和受案 第十五条 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危险物品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应当按照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操作规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 报警和受案 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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