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嫖娼”是指男子(或女人)以给予卖淫方现金或物质作为交换条件与对方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交换条件”和“发生了性关系”两方面都必须成为事实才能构成嫖娼事实。但嫖娼本身是违反社会治安规定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