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程索赔程序如下: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赔偿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提交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后28天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后28天内未回复或进一步要求承包人,视为索赔已得到认可; 5、索赔事件继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分阶段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结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相关信息和最终索赔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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