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索赔事故所需文件 |
释义 | 索赔需提供的单证包括保险单、保险费凭证、保险标的证明、索赔清单、出险证明及其他合同规定文件。具体包括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现场查勘单、定损单、发票、交警认定书、被保险车辆保险单、无责方交强险复印件。 法律分析 索赔时应提供的单证主要包括: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正本、已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有关能证明保险标的或当事人身份的原始文本、索赔清单、出险检验证明、其他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应当提供的文件。 1、行驶证复件(事故双方) 2、驾驶证复件(事故双方) 3、被保险人(车主)身份证复件(单位的为机构代码证) 4、银行卡或存折复件 5、现场查勘单 6、定损单(双方车辆) 7、双方发票 8、交警开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协议书) 9、被保险车辆保险单复印件(含交强险及商业险) 10、无责方(被撞车辆)的交强险复印件。 拓展延伸 索赔事故文件准备指南 索赔事故文件准备指南是一份详细的指导手册,旨在帮助受到事故影响的个人或组织准备索赔文件。在处理索赔事故时,准备充分的文件是至关重要的,可以提高索赔成功的机会。本指南提供了一份全面的清单,列出了可能需要的各种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事故报告、医疗记录、证人证词、财务文件等。此外,指南还提供了关于如何组织和整理文件的实用建议,以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读性。通过遵循本指南,您可以更加有信心地应对索赔事故,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结语 索赔时应提供的单证主要包括保险单、缴费凭证、保险标的证明、索赔清单、出险检验证明等。此外,还需要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现场查勘单、定损单、发票、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单复印件等文件。索赔事故文件准备指南是一份详细的指导手册,提供了全面的文件清单和整理建议,帮助您准备充分的文件,确保索赔成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赔偿是单一的,不是双向的,只规定了机动车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具有赔偿责任,并未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对机动车一方具有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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