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父母干涉儿女婚姻属于违法行为,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干涉行为致使被干涉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