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去世,子女对与房产分割有纠纷,没有遗书与公正的情况,对与房产分割一案,诉讼时效,期限是几年? |
释义 | :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是没有期限的,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有限制。适用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婚后去世了,没有遗书,也没有协议,财产继承有配尔,儿子,父母,财产是按比例给他们吗? :婚前的房子去世后归谁所有具体分析如下:婚前财产在去世之后按照遗产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平等的进行分配。婚前财产一般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去世之后如果有遗嘱先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就需要按照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由同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的继承遗产。对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没有留下遗嘱,遗产没有分割,母亲去年去世,留下了遗嘱,主要有关房子分配,她的遗嘱的有怎样效力? 遗嘱的效力具体包括:1、继承开始后,按应当照遗嘱办理遗产继承;2、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目前仅就房产进行分割,其他协议不分割,请问应该怎么写,这样法律承认吗? 遗产分割协议书这样写才有效:1、被继承人书写遗产分割协议时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被继承人只能处分房屋中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3、遗产分割协议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4、遗产分割协议应符合形式要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父亲去世,我是独生子,需要办房产证,但要叫我先去遗产公证处公正,不知道遗产公证需要多钱? 独生子女房产继承并不一定需要公证,但公证的情况下,可以使得房产继承更具有法律效应,所以具体是否需要公证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但如果存在遗嘱的情况下,则需要按照遗嘱的条,款来进行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与立遗嘱人间是亲属关系,非子女,遗嘱还没有执行,现在一个继承人过世了,过世的继承人那部分怎么办? 以下情形的遗嘱继承按法定继承处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的;(2)遗嘱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4)遗嘱继承后仍有未被继承的遗产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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