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
释义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应当向生产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许可机关)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三)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四)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五)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六)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七)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八)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九)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应在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确认。许可机关对收到的申请后,作以下处理:(一)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四)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许可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对申请的资料和生产场所进行核查(以下简称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应当由许可机关指派二至四名核查人员组成核查组并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进行,企业应予以配合。许可机关应当根据核查结果,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如下处理:(一)经现场核查,生产条件符合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生产的决定,向申请人发出《准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颁发设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书。(二)经现场核查,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作出不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发出《不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除不可抗力外,由于申请人的原因导致现场核查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实施的,按现场核查不合格处理。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要什么流程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工商窗口领取并填写《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身份证明;3、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查材料;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并符合申请条件,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材料即可。所需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工商窗口领取并填写《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身份证明;3、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成都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都有哪些 1.申请人登录成都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官网,下载并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并附相关申请材料。2.申请人向区政务中心市监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成都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受惠所收到《受理通知书》后,进行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4.符合条件的,贪污作出准予许可的局面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局面决定,在说明理由的同时,告之申请人享有贪污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5.申请人到区政务中心市监局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成都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登录成都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官网,下载并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并附相关申请材料。2.申请人向区政务中心市监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成都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所收到《受理通知书》后,进行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4.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局面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在说明理由的同时,告之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申请人到区政务中心市监局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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