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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能不能拒绝探望孩子
释义
    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当事人不可以拒绝探望。因为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方有协助的义务。不直接抚养方不给付抚养费,当事人可以起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可以起诉,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法院判决后还是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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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3: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