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没签劳动合同能补偿吗? |
释义 | 要。 一、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制作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并补签合同。 二、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六)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十)款规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一、合同期没到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支付经济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三、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法解除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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