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后重新入职需不需要签订新合同? |
释义 | 离职再入职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劳动合同中的工资与约定不符,员工应及时反映并要求修改,同时收集相关工资证明材料作为维权依据。如双方因合同纠纷无法解决,可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等方式解决。 法律分析 一、离职再入职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离职后再入职原用人单位的,属于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是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写的工资跟约定的工资不一致怎么办 首先,员工工资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标准约定。 所以,当公司给员工拿的劳动合同写的工资跟原先约定的不一致,员工要及时反映,否则一旦签字确认,今后若是发生工资纠纷,可能会被这份合同拖累。 因此,入职后发现劳动合同有问题的,员工可以及时跟公司协商,要求写明约定的工资,若是对方提出其他原因,并且是正当理由的,要及时做个证明。 其次,如果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的工资证明材料。 比如工资条、收入证明、考勤记录等,一旦双方因为工资产生纠纷,可以拿出整理的证据维权。 最后,双方因为签订的公司跟约定的不一致起纠纷,可以按照劳动争议处理办法解决。 具体地,员工可以根据收集整理的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去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再解决不下的,可以再去法院起诉。 结语 离职再入职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离职后再入职原用人单位属于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因此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中的工资与约定不一致,员工应及时反映并要求修正,同时收集相关证据以备纠纷处理。若双方因合同纠纷无法解决,可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进行投诉、仲裁或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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