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在买卖合同中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定金在买卖合同中的规定如下:1、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五百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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