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下落不明能否起诉离婚? |
释义 | 配偶下落不明可起诉离婚,法院应受理并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根据《民法典》,夫妻感情破裂等情形可准予离婚。一方被拘留时,可向相应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相关证据。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可直接在看守所调解结案。否则,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并根据感情状况作出判决。 法律分析 一、配偶下落不明可否起诉离婚 1、配偶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是可以依法起诉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失踪,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失踪的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一方被拘留能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被拘留,另一方是可以起诉离婚的。首先,先确定管辖法院,若羁押时间未超过一年的,应当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羁押超过一年的,应当向被告被羁押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次,确定好管辖法院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双方结婚证、身份证、财产清单、子女出生证明、被羁押的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据材料。法院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看守所,如果被监禁人员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可以不开庭,到看守所直接调解结案,然后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被羁押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需安排开庭时间,在看守所内开庭审理。最后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做出判决。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配偶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起诉离婚。法院将受理此类案件,并对失踪的人进行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另外,夫妻一方被拘留时,另一方也可以起诉离婚。根据羁押时间的长短,需确定管辖法院,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将根据情况进行调解或开庭审理,并最终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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