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有公证吗赠与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赠与合同不一定需要公证,不公证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有: 1.赠与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 2.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可以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 3.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一、房产赠与与买卖有什么区别 房产赠与与买卖的区别是: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将房产无偿给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而买卖合同是一方支付价款,另一方将房屋的物权转让给对方的合同,买卖合同是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的。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车辆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 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既可成立。因此,订立车辆赠与合同的,并非必须经过公证。但是,相较于一般的赠与合同,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特殊的效力,这主要体现为:对于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属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则不然,也就是说,除非有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三、自愿赠与永不追回还能追回吗 一般来说,已经送出去并且交付给对方的东西,物品的所有权就已经是对方的了,如果又没有约定附条件赠与,赠与合同已经生效并履行,送出去的东西就不能再要回来了。 简单来说,赠与行为已经完成,想反悔就不行了。但在特定情形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赠与人的撤销权包括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这两种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具体如下: 1、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 赠与财产还未转移的,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也就是说虽然赠与人承诺赠与对方财产,但并没有实际交付财产给对方,就算是签订了赠与合同,也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是,如果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是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则不能撤销。 2、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 法定撤销权是在满足法律规定的一定条件下,赠与人可以行撤销赠与。但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这种情况就是典型的农夫与蛇,赠与人将财产赠与给了受赠人,受赠人却对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实施了严重的侵害行为,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对受赠人的赠与。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常见于长辈赠与财产给有抚养义务的子女或孙子女,受赠人有抚养的能力却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抚养义务,赠与财产的长辈可以撤销对受赠人的赠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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