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未婚同居并且没有打算结婚的,如果男方给付彩礼之后要求返还,女方需要返还全部的彩礼,但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部分不用返还。因为《民法典》司法解释的规定就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需要退还彩礼。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