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康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职工因工致残七至十级伤残,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工资,八级为11个月,九级为9个月,十级为7个月;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法律分析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拓展延伸 安康地区工伤赔偿标准解读及适用范围 安康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在安康地区发生的工伤事故所造成的劳动者伤害或死亡进行经济赔偿的具体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安康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等项目。具体标准根据劳动者受伤情况、工伤等级、工资水平等因素而定。适用范围为在安康地区工作的劳动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赔偿待遇。工伤赔偿标准的解读及适用范围的明确,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安康地区的劳动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将享受一系列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安康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在该地区发生的工伤事故所造成的劳动者伤害或死亡进行经济赔偿的具体规定。这些规定的明确解读及适用范围的明确将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推进劳动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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