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1)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4)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六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 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1、犯此罪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