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
释义 | 1、购买南京经济适用房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一般会优先考虑教师和退休职工。其次,购买经济适用房要走一定的流程。职工所在的单位要开出一定的证明,再由建设单位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才可以购买。 2、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3、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一、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要交哪些税 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税费计算主要分为下面几种情况。 (一)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不满五年的,不得超过原购买价格转让。如果以买入的价格转让,则买方必须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税费如下: 卖方交纳: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买方交纳: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核定超标部分,交纳综合地价款:超标部分X10% (二)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超过五年的,可以按市场价出售。 卖方交纳:综合地价款:成交价X10%,如果成交价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则按指导价收取;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买方交纳: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二、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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