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如何办理亲子监护权放弃手续?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监护权不能被放弃,若监护人有严重违法行为或无法履行职责,可撤销其资格。监护权包括住居所指定权、交还请求权、被监护人身份行为同意权和抚养义务。监护人需提供扶养费,但若被监护人有财产则除外。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放弃孩子的监护权该怎么办理 民法典中规定,监护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不能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三十六条【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 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二、监护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身上照护权的内容基本相同,具体包括: (1)住居所指定权。 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 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 对于精神病人,亦同。 (2)交还请求权。 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 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 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职业的许可,法律行为的补正等,都由监护人为之。 (4)抚养义务。 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 对被监护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之人,不承担此项义务。 结语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监护权的相关事项,包括放弃监护权的办理和监护权的内容。监护权不仅是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父母对子女有着抚养的义务,不能随意放弃。在监护人资格方面,法院可以根据相关个人或组织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合适的临时监护人。监护权的内容包括住居所指定权、交还请求权、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以及抚养义务等。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得到适当的照顾和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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