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是否可取保候审? |
释义 |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期间的临时强制措施,违反规定会受到相应处理。被取保候审人有义务遵守规定,包括不离开居住地区、及时到案、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违反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先没收保证金,然后根据情况处理,轻微违法行为可取保候审,严重情节则监视居住或逮捕。异地取保候审较为困难。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因关系到取保后的执行管理 ,异地可以取保候审,但是异地取保的难度要大。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其新罪的侦查及审查起诉应由公安、检察机关在交付审判之前先行解决。 取保候审的义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依据新刑事诉讼法【民法典】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法定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即不得离开本人居住地周围的一定区域,“市”,是指县级市,不设区的市,不是指地级市、设区的市。这就是说,如果被取保候审人需要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区域到外地去,只有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才能离开,否则便是违反了规定。此外,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公安机关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这主要是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案件没有终结以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随时都有可能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讯问,核实证据,对案件开庭审理等等。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规定被取保候审人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是非常必要的。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不在押,因此,司法机关采用传讯方式通知他们到案。被取保候审人在接到传讯后应当及时到案,才能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被取保候审人不得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威胁、恫吓、引诱、收买证人不要作证或者不要诚实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即被取保候审人不得利用自己未被羁押的便利条件与其他同案犯建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或者隐匿、销毁、伪造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已经缴纳保证金的,先没收保证金,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对不需要逮捕的轻微违法行为,允许取保候审的,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清偿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情节严重,不准取保候审的,采取监视居住或者逮捕。 结语 取保候审是一项临时强制措施,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尽管异地取保的难度较大,但在取保后的执行管理方面仍需严格遵守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有义务遵守法定规定,包括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及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对于违反规定的情况,已缴纳保证金的将先行没收,然后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对于不需要逮捕的轻微违法行为,可允许取保候审并要求认罪、清偿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而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则采取监视居住或逮捕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