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丧葬假是如何规定的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以国家丧葬假为基础给予合理的丧葬假日期。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