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为了加强火灾统计管理工作,保障火灾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火灾统计在消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法律依据】: 《火灾统计管理规定》 第四条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 第五条 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列入火灾统计范围。 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 (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 (二)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 (三)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 烧; (四)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 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