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1、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或者按年支付,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2、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3、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要看给付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4、有固定收入的,给付金额通常是月收入的20%到30%;没有固定收入,也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