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没有收到解约函,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法律规定,当劳动争议发生时,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功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功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分析 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雇主没有提供解约函,劳动者可以与雇主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功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功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该内容由 杨伟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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