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提前30天通知。,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那就要看当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中是否有规章或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没有规章或约定的双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有规章或约定的按照规章或约定执行。,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章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章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章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章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章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章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