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轮候执行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
释义 | 一、轮候执行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执行人XXX,女,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族,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电话:XXXXXX。 被申请执行人XXXX有限公司,公司代码XXXXXX,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电话: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总经理。 申请事项: 上列当事人因一案,经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号民事判决/调解书(或仲裁委员会于年月日作出号裁决/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或裁决)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予以强制执行。 如果是经公证处发给强制执行公证书的,其写法是:上列当事人因事项,经公证处于年月日,发给号强制执行公证书,据此,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事实理由:(简要地叙述原案情或处理结果,并说明现在的执行的情况。原处理结果要写明经何机关、于何时、以何字号、何种法律文书作出处理、具体内容、现被申请人执行情况。)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签名) X年X月X日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二、对轮候查封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2、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3、强制执行申请书的写法跟轮候执行并无直接关系,轮候执行是司法机关要处理的事情,申请人在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时候,不需要考虑对方的财产是否已经被人民法院轮候查封,但是实际执行的时候,要根据财产查封的时间先后顺序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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