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当得利一般是不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起诉一般应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去提起。但是如果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则原告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