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被并购重组审核流程:1、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受理;2、上市公司监管部并购监管处室确定审核人员审核;3、审核人员反馈专题会;4、落实反馈意见;5、审核专题会;6、并购重组委会议;7、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8、审结归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