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地役权不可以单独转让。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规定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地役权,是指在他人的不动产之上按照合同约定,设立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用益物权。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