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接手父母房产后,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后,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屋属于子女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该房屋过户后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财产分割。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属于赠与行为,房产权已发生变化。 法律分析 一、父母房子过户子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房子过户子女后,在父母离婚时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过户给已婚子女,若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自己子女个人的房屋,并办理完毕完过户手续,该房屋属于父母赠与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若父母没有任何表示或书面协议的,该房屋过户完毕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父母房子过户子女显然可以看成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予行为,那么房产权也随着赠予行为而发生了改变。如果父母离婚,则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隔,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种类及类型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有明确的认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来执行。 结语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后,在父母离婚时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时,若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证明是赠与子女个人的房屋,并办理完过户手续,该房屋应属于父母赠与子女的个人财产。若没有任何表示或书面协议,该房屋过户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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