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1、著作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4、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著作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计算机软件侵权管辖地如何确定?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二、侵权责任纠纷能否协商管辖 侵权责任纠纷管辖可以由原被告之间协商然后进行选择,但是原被告只能在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之间进行选择,不可以随意地选择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侵权诉讼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