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由谁承担保证人死亡的保证责任 |
释义 | (一)保证人死亡仍有财产应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属于人保,是债的一种特殊形式,保证在本质上应属于附条件的金钱给付之债,并不具有人身专属性,依据法学通说,除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财产外,原则上可以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交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保证人死亡不等于信用破灭,保证人的信用与保证人的清偿能力直接联系,保证人死亡后留有遗产的,其遗产仍应用来承担保证责任。(二)保证人的遗产应免于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是人保,人存在信用才有存在,人死信用归于消亡,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保证,当然要承担保证人死亡的风险。这也是人保的保证较之物的担保有所不足的地方。(三)应当区分情况而定1、如果债务到期或主债务人违约,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之后,保证人死亡的,遗产应当用来承担保证责任。2、如果债务未到期或主债务人存在违约前保证人死亡的,由于债务是否会得到清偿无法确定,保证人还不必承担保证责任,遗产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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