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间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怀孕期间公司裁员违反劳动合同法,应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双倍标准进行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公司不得解除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但孕期不在其中。因此,公司在孕期裁员需支付额外补偿。 法律分析 怀孕期间公司裁员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给予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双倍标准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同时,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也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怀孕期被裁员是否违法及相关法律保护措施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怀孕期被裁员属于性别歧视,并且违反了女性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根据相关法律保护措施,雇主不得因为女性员工怀孕而解雇她们。如果雇主违法解雇怀孕期的员工,员工有权要求赔偿。赔偿金额通常包括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和法律费用等。此外,法律还规定了雇主在怀孕期间应该提供的特殊保护措施,如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调整工作时间和提供产假等。如果您在怀孕期间被裁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权益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结语 怀孕期间公司裁员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应给予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雇主违法解雇怀孕员工,员工有权要求赔偿,包括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和法律费用等。法律还规定了雇主在怀孕期间应提供的特殊保护措施。如有类似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