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继承人房屋如何处理 |
释义 | 多继承人房屋的处理方法: 1、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各继承人可协商房屋由一人继承所有,并就其他继承人所应继承的份额向其他继承人支付相应补偿;不能协商一致的,房屋归属一般考虑原居住人、继承份额多少、补偿款支付能力等情况进行确定。折价补偿计算方式为房屋评估价值/协商一致价值*各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 2、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今后,各继承人可通过出售遗产房屋、分割售房款或出租遗产房屋、分割房租等形式行使权利。 房产继承的方式: 1、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注意: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与他人订立过遗赠扶养协议的,也必须提供。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亲自来公证处作放弃继承声明或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2、继承诉讼。房产继承中,如果全部继承人之间就遗产继承存在分歧,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公证的,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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