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如何适用自首制度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肇事犯罪构成可以适用自首制度的情形: 1、交通肇事后未逃逸而主动投案; 2、交通肇事逃逸后主动投案。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如何定义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 在交通肇事逃逸过程中,由于逃避追究的动机,而放任了其他人的安全,进而将他人又撞死撞伤的,还又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主动投案后辩解是自首么 主动投案后辩解不是自首。自首的构成条件是: 1、犯罪分子必须接受审查和裁判; 2、犯罪分子必须自动投案; 3、犯罪分子投案后应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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