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是一个特殊的主体,只能是具有侦查、禁止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客观上表现为负有查禁犯罪活动、告知犯罪分子、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七条 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