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可以把债务分割给一半嘛? |
释义 | 离婚时,首先应该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债务,偿还不清的双方可以协商决定以后的偿还比例。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离婚之后各偿还一半的债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双方约定以后的债务偿还的时候不可以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一、夫妻婚前债务怎么划分 夫妻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一般不用划分,谁欠的债务就由谁偿还。离婚时需要划分的是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自行协商如何偿还,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划分。需要注意的是,在划分债务的时候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夫妻离婚后房产贷款怎么办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2)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 (3)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也就是说,对外或者说对于银行来说,债务人仍然是双方,银行可以向任何一方进行追偿。但是夫妻内部是可以约定房产归属以及债务如何分担的,但仅在夫妻双方之间生效,不可以对抗债权人,如果银行向约定不用分担债务的一方主张了债权后,该方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偿。 三、已确定的夫妻共有债务是否可以让一个人承担 已确定的夫妻共有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以书面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的,夫妻共有债务可以让一个人承担。但是债务承担约定只对夫妻内部有效,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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