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拐卖妇女儿童罪怎么量刑? |
释义 |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构成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的构成四要件有: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誉;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负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为故意。 二、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如何认定 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认定方法是: 1、本罪主体是具有救绑架儿童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行为人主观表现为故意犯罪,即明知是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需要进行解救而不进行解救; 3、侵害的对象是国家保护儿童,禁止买卖儿童的法律、法规和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4、客观表现是具有救绑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责任规定,不救,或者对救绑架危险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坐视不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如何确定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 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构成: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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