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企业设立时,在营业执照下发后,凭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和企业介绍信分别到区职业介绍所和区社保中心办理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并领取社保缴费专用银行账户,即可按规定进行社保“五金”缴费(本市户籍员工)。外地劳动力可直接到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外劳力服务办公室办理注册登记和缴纳外劳力综合保险。 法律依据: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落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办法的通知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居字﹝2020﹞87号)要求,自2021年起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层级提升为市级统筹管理。为确保基金市级统筹管理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参保范围 本区户籍人员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