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死亡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负什么样的责任 1、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3、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1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1、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侵犯生命健康权,受害人家属可以主张死亡赔偿。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非法行医一般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具体行为就有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等等。而在这些情况下造成就诊人损害的不同,做出的刑事处罚也不同。 该内容由 邹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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