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被撤销的金融机构财产经清理、核实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方案。2、清算方案应当包括债权人情况、债权数额、清算财产数额、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合法利息的数额、清偿其他债务的数额等内容,并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3、清算方案由清算组与债权人协商后,报中国人民银行确认。风险提示:如果清算义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从而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清算义务人应当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第二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