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赡养义务包括过世的父母吗? |
释义 | 当事人不需要对过世配偶的父母尽到赡养义务,因为根据《民法典》,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并没有女婿、儿媳要赡养岳父母、公公婆婆的规定,赡养对方父母不是女婿、儿媳的法定义务。而且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和其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消除。 一、公婆死后法律上儿媳有继承权吗 儿媳不是公婆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中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并且,不管他们是否再婚,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儿媳女婿是没有继承权的,也就是说儿媳不能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女婿不能继承岳父母的遗产,但是民法典同时又规定了一些例外的情形,即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有权继承遗产.在这里要着重提醒:这里的儿媳,女婿要取得继承权必须具备以下两点: 1、丧偶 2、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在没有丧偶的情况下,即使在孝顺也没有继承权,虽然丧偶了,也对老人尽了赡养义务,但不是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同样不能取得继承权。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谁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公公婆婆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包括已婚子女、非婚子女、抚养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承、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赡养关系的继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三、儿媳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吗? 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人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子女可分为自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和法律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最常见的是养父母和养子女。由此可见,子女配偶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赡养人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这也说明是协助义务,儿媳赡养公婆不是法定义务,所以即使媳妇拒绝赡养公婆,除了受到道德谴责,但不违法。因此,如果对公婆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赡养义务的,只承担协助赡养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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